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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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3 (2022-12-13)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600元整,限改條件:刈除雜草。限改日期:112年02月03日。 法規:臺南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臺南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2項 文號:41-112-010206 事由:本市六甲區公所接獲通報於該區六甲里中山路43巷36號旁貴公司所有空地(民權段445、608地號)雜草叢生高度逾100公分,未依規定刈除,並於111年11月25日函文限期於文到7日內改善;惟經六甲區公所於111年12月13日派員前往複查,發現並未改善。 |
否 |
限2023-02-0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6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10-28 (2021-10-0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 文號:41-110-100339 事由:本局於110年10月2日10時25分許派員前往稽查,於本市新營區中華路14號前發現貴公司因清理內部將生活垃圾堆置於路旁有礙衛生整潔。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