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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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03 (2017-04-1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4200元整,限改條件: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限改日期:106年08月0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06-070005 事由:貴場從事牛隻畜牧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4月11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1060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420mg/L,標準值4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216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二)放流水標準。 |
否 |
限2017-08-0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4,2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6-14 (2017-04-09)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6997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69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6-060022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4月9日派員前往稽查,稽查時於貴場門口北邊圍牆旁,發現因養牛區地面廢(污)水未有效收集致疏漏廢(污)水於產業道路旁溝渠,並於疏流處採取水樣1組送驗,經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819㎎/L,標準值450㎎/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522㎎/L,標準值80㎎/L;懸浮固體檢驗值1130㎎/L,標準值150㎎/L)未符合畜牧業(二)放流水標準。 |
否 |
限2017-04-0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6,997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