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07 (2025-07-14)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文號:40-114-080018 事由:貴公司一貫作業廠(管制編號:R8700484)係屬環境部指定公告應設置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惟查貴公司一貫作業廠原設置之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王X隆於114年5月21日申請註銷,直至114年6月18日申請新設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賴X良,貴公司未依規定於15日內指定代理人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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