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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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2025-02-2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4-060430 事由:臺端/貴商號/貴公司所有6020-JE柴油小貨車經查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未依規定實施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合格。 |
否 |
限2025-08-09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6-21 (2022-06-0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7月2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2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21-111-060015 事由:本案於111年6月1日在本市安南區台江大道二段1300號旁執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貴公司所有85年4月出廠(第2期車)的UP-8*12號自用小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5.2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2年7月1日至88年6月30日排放標準為1.6m-1。 |
否 |
限2022-07-2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