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21-08-26 (2021-07-14)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第1項 文號:30-110-080023 事由:貴公司南科廠,原設置廢水專責人員林○○因故於110年5月28日離職,未由設置之代理人代理並於事實發生後15日內以書面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11-25 (2019-10-03)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8-110066 事由:本局於108年10月3日15時40分許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稽查當時發現貴公司製程產生之廢棄物NMP(甲基四氫毗咯酮)堆置地點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不符。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