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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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08 (2018-04-13)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府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7年07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文號:20-107-060007 事由:貴公司從事預拌混凝土製造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4月13日派員執行「107年事業廢棄物再利用處理機構督察計畫」督察,貴公司學甲廠(管制編號:R9103078)領有混凝土拌合程序(M02)操作許可證,現場查核發現未依許可證內容記錄脈動式袋式集塵器之壓降、設備耗材更換時間、廢棄物清運量,是貴公司未依操作許可證核定內容操作。 |
否 |
限2018-07-1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18-06-13 (2018-04-13)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於改善期限屆期前提送改善完成報告(含相關佐證資料)至本局審查。限改日期:107年07月1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7-060035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督察大隊於107年4月13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學甲廠貯存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899),未依規定申報該項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情形。 |
否 |
限2018-07-1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