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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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2024-11-0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856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委託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至本局報請查驗(113年11月21日函送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548)。限改日期:113年12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13-120003 事由:臺端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13年11月2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767mg/L(標準值60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95.1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
否 |
限2024-12-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8,56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10-28 (2024-07-2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本局已於113年9月27日通知陳述意見時,限期貴公司於113年10月25日前完成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10月2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3-100043 事由:本局於113年7月22日執行申報勾稽查核,發現貴場(管制編號:D9XX4271)於113年3月至113年6月未申報製程之原料、產品及廢棄物相關資料,未於規定時間執行網路申報。 |
否 |
限2024-10-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2-21 (2024-01-1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922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委託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或其他改善完成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113年1月30日函送達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11286)。限改日期:113年02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13-020009 事由:臺端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12年5月17日及8月1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集水樣,均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並限期改善。另本局於112年10月16日派員複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010mg/L(標準值60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04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經本局處分限期至113年1月12日完成改善,臺端於113年1月10日函報改善;本局於113年1月15日複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080mg/L(標準值60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26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
否 |
限2024-02-2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92,2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11-16 (2023-10-1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112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委託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至本局報請查驗(112年10月27日函送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267)。限改日期:112年11月27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12-110018 事由:臺端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112年8月1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11,800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8,660mg/L(標準值60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030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經本局處分限期至112年10月13日完成改善,臺端於112年10月12日函報改善;本局於112年10月16日複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010mg/L(標準值60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04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
否 |
限2023-11-2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13-020009 |
11,12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23-09-06 (2023-08-0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8326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委託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至本局報請查驗(112年8月16日函送達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230)。限改日期:112年09月11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12-090003 事由:臺端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112年5月17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270mg/L(標準值150mg/L);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經本局處分限期至112年7月31日完成改善,臺端於112年7月27日函報改善;本局於112年8月1日複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11,800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8,660mg/L(標準值60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030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
否 |
限2023-09-1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12-110018 |
183,26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6-26 (2023-05-1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96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委託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至本局報請查驗(112年6月5日函送達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170)。限改日期:112年07月0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12-060030 事由: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112年5月17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270mg/L(標準值150mg/L);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
否 |
限2023-07-0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12-090003 |
6,96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