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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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4 (2018-03-0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07-040005 事由:貴公司位於臺南八掌溪流域水污染管制區內,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3月5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廠房後方貯油設施油污棄置至廠內排水溝,再流入廠外地面水體。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4-24 (2018-03-0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4條第1項 文號:30-107-040006 事由:貴公司設有一貯油槽,其槽桶容積合計達200公升以上,未依規定設置防溢堤。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1-15 (2015-12-23)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1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文號:40-105-010013 |
否 |
限2016-01-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