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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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9 (2024-02-0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啟動狀態下應維持正常運作。限改日期:113年08月2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文號:44-113-070002 事由:貴事業係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領有本局核發之X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1X臺南市廢X清字第00X1號〉,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執行非法圍籬系統透過車牌辨識資料及列管車輛軌跡資料勾稽發現,貴事業所屬本局列管清運機具(車牌:HXB-2XX9)於112年1X月1X日行駛於台61線南下福興交流道時無車輛行駛軌跡,有異常情事。 |
否 |
限2024-08-23前改善 待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5-03 (2024-04-09)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3-050077 事由:貴公司所有KLM-6700柴油大貨車經查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於稽查日前一年內未有排煙檢驗合格記錄。 |
否 | 不須改善 |
500 尚未繳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