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嘉牧場一場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管制編號: D9900652
事業名稱: 黃嘉牧場一場
事業地址: 臺南市西港區中州段一二四○地號
所在工業區: 非屬工業區類
產業類型:
排放申報類型: 水污染
資料日期: 2025-05-11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中央Open Data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5-01-22
(2024-11-2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本局於114年1月13日以環水字第1140005819號函同意臺端,限期改善展延至114年3月24日,並提送改善完成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4年03月2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14-010019
事由:臺端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13年11月28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631 mg/L,(標準值600 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84.2 mg/L,(標準值80 mg/L),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限2025-03-24前改善
待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0-25
(2023-07-1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本案於112年8月29日函送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126)限期112年9月30日改善完成,本局於112年9月22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
文號:30-112-100026
事由:臺端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12年7月13日派員稽查,臺端並未依規定每日記錄廢(污)水處理設施之獨立專用電錶累計用電度數與廢(污)水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讀值。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0-16
(2023-06-2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委託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報告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112年8月4日已檢送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121,並於112年8月21日環水字第1120101496號函同意展延)。限改日期:112年10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12-100012
事由:臺端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12年6月29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182mg/L(標準值150 mg/L),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限2023-10-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5-19
(2022-04-1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委託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111年5月5日送達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5915)。限改日期:111年06月0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11-050015
事由: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11年4月13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240 mg/L,標準值60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95 mg/L,標準值80mg/L)。
限2022-06-0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1-15
(2020-11-1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423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文號:30-110-010011
事由: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查貴場廢(污)水係以液位控制器控制幫浦,將原廢水輸送至廢(污)水處理設施,惟本局於109年11月16日派員稽查發現上述之液位控制器失靈,未能有效控制進流量,使瞬間進流量大於出流量,廢(污)水處理設施因宣洩不及,廢(污)水逕由活性污泥曝氣池溢滿,現場未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且其疏漏至作業環境之廢(污)水未妥善收集處理。
不須改善 15,423
無分期已繳清
2020-12-24
(2020-11-1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110年1月14日完成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0年01月1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9-120071
事由:本局派員於109年11月16日10時21分許抵達本市西港區中州段1236~1245等10筆地號土地稽查,現場發現貴場廢(污)水處理設施旁有露天曝曬豬隻排泄物情事,惟前開貯存地點、設施未依規定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限2021-01-1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