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
2019-08-01 (2019-01-06)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4-108-080002 事由:本局108年4月2日派員執行例行性清除機構現場查核,發現貴公司108年1月7日營運紀錄(編號:E15001711080100004))申報清除量(0.13公噸)與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108年1月6日過磅單(序號:400030)(淨重1630公斤)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
2019-08-01 (2019-04-02)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文號:44-108-080003 事由:本局108年4月2日派員執行例行性清除機構現場查核,發現貴公司清除車輛車號(7467-WZ)污水桶管線未連接車斗,已無污水收集能力,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許可文件內容辦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
2019-05-22 (2017-07-0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4-108-050033 事由:按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107年6月6日來函資料所示,貴公司106年7月至同年12月清除至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處理量為178.91公噸,惟網路聯單申報量及營運紀錄申報量加總為148.86公噸,與實際處理量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
2019-03-08 (2018-12-06)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文號:44-108-030009 事由:貴公司108年1月21日申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變更,案附汽(機)車各項異動登記書,清除車輛(車號:KEB-7138)業於107年11月15日繳銷並於107年12月6日異動過戶,已非貴公司清除車輛,顯未依審查通過之許可文件內容辦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
2016-04-25 (2016-03-08)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1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文號:44-105-040020 |
否 | 不須改善 |
21,000 無分期已繳清 |
|
2016-01-20 (2015-12-10)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008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