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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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2 (2018-03-10)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4-108-070020 事由:貴公司領有本市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6高雄市廢乙清字第0068號)在案,惟貴公司於107年2至4月均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清除廢棄物之營運紀錄(遲至107年11月22日補申報完成),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3-22 (2017-12-0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文號:44-108-030029 事由:本局107年10月12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清運車輛(車號:009-QY)已6個月以上無車行資料傳輸(最後回傳日期為106年11月26日),惟未於系統停止運作前十五日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審驗機關申請停止系統運作,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十三、(二)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9-01-19 (2018-09-0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4-108-010050 事由:本局107年10月31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07年9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12-14 (2018-06-0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4-107-120022 事由:本局107年11月15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07年6月至8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