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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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03 (2017-05-2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03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 文號:21-106-060002 事由:貴商號所有89年4月出廠的4992-**號自用小貨車,於106年5月26日行經本市南區濱南路487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路邊攔查排煙檢測,檢測結果黑煙達49%,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8年7月1日至95年9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35%。 |
否 |
限2017-07-0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12-05 (2015-11-10)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文號:44-105-120014 事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