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鎂環保清潔行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10433723
管制編號: E1504642
事業名稱: 鑫鎂環保清潔行
事業地址: 高雄市鳳山區林森路一四○巷四八號二樓
所在工業區: 大發工業區
產業類型: 非有害廢棄物清除業
排放申報類型: 廢棄物
資料日期: 2025-05-11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中央Open Data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0-12-04
(2020-10-2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44-109-120002
事由:本局109年10月26日派員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至本市大寮區光華路470巷136之1號稽查,發現貴事業廠區污水截流收集槽內含大量廢油混合物(D-1799),經貴事業代表莊○○表示,係廢食用油清運車輛沖洗後產生,並委託「八大環保工程行」清除,惟查「八大環保工程行」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並未許可清除系爭廢油混合物,貴事業未委託合法清除處理機構清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12-04
(2020-10-2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
文號:44-109-120003
事由:本局109年10月26日派員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至本市大寮區光華路470巷136之1號稽查,發現貴事業廠區污水截流收集槽內含大量廢油混合物(D-1799),經貴事業代表莊○○表示,係廢食用油清運車輛沖洗後產生,並委託「八大環保工程行」清除,惟查「八大環保工程行」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並未許可清除系爭廢油混合物(D-1799),清除前未與受託清除、處理機構簽定契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18,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10-12
(2020-07-2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4-109-100002
事由:貴事業109年7月21日函申請乙級清除許可變更,經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區監理所109年8月17日函復,發現貴事業清除車輛(811-T7)已過戶至他行名下,非屬貴事業所有之清除車輛,顯與原清除許可文件(108高雄市廢乙清字第0123號)內容不符,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7-06
(2020-02-0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4-109-070011
事由:貴事業109年5月7日函申請乙級清除許可變更,案附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109年1月9日高市經發商字第10960051100號商業所在地變更核准函影本(機構地址變更為高雄市鳳山區鳳燕二街91號1樓),惟未於變更(109年1月9日)後30日內(109年2月8日前)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遲於109年5月7日申請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0-14
(2019-01-0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文號:44-108-100015
事由:台端(即鑫鎂環保清潔行)108年9月10日函申請乙級清除許可展延併變更,刪除清除車輛(8463-H3、AML-3673、6327-MQ、9376-KM、2925-NZ、6G-5228),本局108年10月7日派員稽查,貴事業莊○○表示,上開車輛已於今年初售出,故非屬許可之清除車輛,顯未依審查通過之許可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8-22
(2017-03-0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4-107-080007
事由:案係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查察並比對106年度收受該轄廢食用油之營運紀錄及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核發之「廢食用油回收工作證」名單,發現貴事業於營運紀錄內,誤植清除車輛之車號(誤植車號:9373-KM、AQE-0185、AAE-0187),貴事業未正確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之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5-03
(2017-08-1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4-107-050003
事由:本局審查貴事業106年8月14日鑫鎂字第1060814001號函所提清除許可變更申請案,發現未經審查核准,已先行設置2座儲油槽,明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4-01
(2015-03-07)
基隆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4月0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4-104-040005
限2015-04-0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