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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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4 (2021-04-27)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文號:44-110-070013 事由:案係民眾陳情,貴公司負責人周○○110年4月27日至局說明,本市小港區翠亨南路8號為貴公司停車場,每日作業完畢後會在上址清洗車輛,且垃圾產生之滲出水(少量)於清洗車輛時一併排放,經查貴公司申請文件登載滲出水處理流向為將污水收集至收集桶中,並交由可處理污水之處理機構處理,為貴公司上開行為顯與申請文件內容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12-05 (2018-02-10)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4-108-120038 事由:按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107年6月6日來函資料所示,貴公司受託清除「中正公園大廈管理委員會」(本市苓雅區五福一路77號)一般廢棄物,已簽訂契約(期程:自107年3月1日起至108年2月28日止),並申請停徵隨水費徵收清除處理費在案,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清除上開廢棄物之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