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24-04-18 (2024-03-19)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5月2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文號:21-113-040074 事由:本案於113年2月3日在本市南區濱南路487號前進行目視判煙稽查,認定貴公司所有104年4月出廠(第5期車)的1*1-R3號自用大貨車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通知113年3月22日前到檢,該車輛於113年3月19日至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小港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1.0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101年1月1日至108年8月31日排放標準為0.6m-1。 |
否 |
限2024-05-2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7-05 (2022-05-23) |
嘉義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2項 文號:21-111-070015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不透光率達0.9m-1,超過標準(0.6m-1)而未超過排放標準1.5倍。 |
否 | 不須改善 |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