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
2024-08-26 (2024-08-22)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4-113-080009 事由:按貴公司負責人113年8月22日至局說明,及貴公司原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陳○○113年8月15日來函報請備查,發○○已於113年7月9日從貴公司離職,惟貴公司遲於113年8月2日來函至本局辦理變更專業技術人員,貴公司未於專業技術人員離職15日內(113年7月25日前)提報代理人至本局備查,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