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23-09-18 (2023-04-25)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0月2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2-090016 事由:本局派員於112年4月25日至貴畜牧場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626mg/L(標準限值為600mg/L)、生化需氧量218mg/L(標準限值為8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否 |
限2023-10-2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9-23 (2019-06-28)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8-090020 事由:本局派員於108年6月28日至高再興畜牧場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生化需氧量199 mg/L(標準限值為8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5-18 (2018-03-22)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7-050026 事由:本案全程由事業代表陪同巡視,並於放流口進行採樣,採樣過程皆依環檢所公告方式進行採集保存及運送,並由環保署認可之檢測公司執行,水樣經檢驗報告顯示其放流水水質之SS為191,超過法定標準,顯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11-17 (2014-10-13)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3-110029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