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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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3 (2020-08-26)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 文號:34-109-090003 事由:貴公司領有毒性化學物質「順丁烯二酸酐、環己烷」核可文件,雖有製作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紀錄,惟未依規定於期限內(109年8月10日前)上網申報109年7月份毒性化學物質「環己烷」之運作量。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9-17 (2018-07-20)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7條第2項 文號:34-107-090001 事由:本局於107年7月20日派員至貴公司環科廠查核,發現現場環己烷使用貯存區其運作場所未依規定設置標示,且未備置該毒性化學物質之安全資料表,業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7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化學物質標示及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略以):「毒性化學物質之運作場所及設施,應於明顯易見處所以公告板摘要標示...」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9-17 (2018-07-20)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5項 文號:34-107-090002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有關環科廠毒化物(順丁烯二酸酐)其使用及貯存位置與其防災基本資料表之配置圖不符一案,據該公司所陳述確實尚無不符。況且此部分所涉之違規事實當日本局並未拍照紀錄,致不足以佐證該公司確實有違反毒管法之規定,擬不予裁處。 事由:一、依據廢管科107年7月19日告知翔程興業股份有限公司於107年6月29日發生管線洩漏事故,惟該公司系毒化物運作場所,故本日至現場進行稽查。二、據業者陳述現場確實於107年6月29日廠區內有管線洩漏事故(環己烷),經業者陳述於事故發生時,已做緊急應變,將毒化物暫時貯存於致嘉貨運公司槽車內,該公司委託之致嘉貨運公司將毒化物(環己烷)洩置大寮區內大型儲槽,現業者告知已於今日採樣確認前述儲槽內是否為其所有。三、另查現場未依規定備置毒化物安全資料,且上述洩漏事故未依運作紀錄如實申報。四、該公司已於107年3月31日取得順丁烯二酸酐之核可文件,其使用及貯存位置異動,並未依毒管法規定辦理變更。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不須繳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