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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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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6 (2023-05-10)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4款 文號:20-112-060008 事由:貴公司於本市岡山區台安段85、86、116地號廠區從事鋼構噴漆作業,經本局派員於112年5月10日上述廠區周界外稽查,發現噴漆作業進行中,未設置異味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及相關有效防治措施致產生明顯油漆溶劑惡臭異味,由廠區直接逸散至空氣中(含周界外)造成空氣污染,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4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