賢霏貨櫃貨運有限公司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33750307
管制編號: E16100005713
事業名稱: 賢霏貨櫃貨運有限公司
事業地址:
所在工業區:
產業類型:
排放申報類型:
資料日期: 2023-12-21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5-04-24
(2025-03-07)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4-040856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G-8260)於114年3月7日行經本縣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頭份市永貞路),經查該車輛出廠滿三年且一年內未經任一縣市環境保護局排煙檢驗合格。
不須改善 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12-16
(2024-11-01)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3-120558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G-8260)於113年11月1日行經本縣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頭份市永貞路),經查該車輛出廠滿三年且一年內未經任一縣市環境保護局排煙檢驗合格。
不須改善 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10-01
(2024-03-01)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3-100064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NA-8263)於113年3月1日行經新竹縣新竹科學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一年內未有排煙檢測合格紀錄
不須改善 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8-19
(2024-04-0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並限期於113年9月25日前至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合格。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註:如於違反時間後已完成檢測,則無須理會本限期改善通知部分之處分。)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3-080399
事由:車輛KNC-8252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不須改善 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1-17
(2023-09-1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並限期於113年3月5日前至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合格。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註:如於違反時間後已完成檢測,則無須理會本限期改善通知部分之處分。)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3-010087
事由:車輛200-HR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不須改善 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2-01
(2023-10-19)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限於112年12月22日前至各縣市任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複驗合格,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2年12月22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2-110288
事由:賢霏貨櫃貨運有限公司所有車號KLD-9688車輛於112年10月19日11時57分行經本局公告臺中港空氣品質維護區中突堤出口,且未具一年內完成排煙檢驗合格紀錄,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
限2023-12-2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2-01
(2023-11-1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2-120008
事由: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D-9688、營業大貨車)於112年11月15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不須改善 5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