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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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6 (2020-04-15)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 文號:23-109-050002 事由:違法事實及理由:貴公司承攬高雄市政府水利局「108年度荖濃溪新威大橋上游河段疏濬採取土石及相關設施工程」,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4月15日稽查發現:從事營建工程、粉粒狀物堆置、運送工程材料、廢棄物或其他工事而無適當防制措施,致引起塵土飛揚或污染空氣,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5-28 (2020-04-13)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6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 文號:20-109-050044 事由:業經本局109年04月13日15時15分派員到達本市六龜區大津里新威大橋亦蝴蝶橋上下游各500公尺河床稽查,發現宏舜營造有限公司承攬本府水利局108年度荖濃溪新威大橋上游河段疏濬採取土石及相關設施工程,工程期限為108年10月4日至109年12月31日;於其周界外(大津里38-8號門口)巡查,發現新威大橋下方河段兩側因前述工程砂石車車速快,該業者雖備有水車灑水,但灑水量與頻率仍顯不足,導致車行路徑中土黃色粒狀污染物大量飄散於空氣中造成空污情事,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法舉發。 |
否 |
限2020-06-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3-31 (2021-02-18)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 文號:23-110-030007 事由:違法事實及理由:貴公司承攬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109年度隘寮溪南華大橋上游河段採售分離計畫--支出(工程標)」,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2月18日稽查發現:從事營建工程、粉粒狀物堆置、運送工程材料、廢棄物或其他工事而無適當防制措施,致引起塵土飛揚或污染空氣,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6-15 (2021-05-25)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7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 文號:23-110-060003 事由:貴公司承攬高雄市政府水利局「110年度荖濃溪新威大橋上游河段疏濬採取土石及相關設施工程(工程標)」,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5月25日稽查發現:從事營建工程、粉粒狀物堆置、運送工程材料、廢棄物或其他工事而無適當防制措施,致引起塵土飛揚.污染空氣,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 |
否 |
限2021-07-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