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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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30 (2023-09-1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9條第3項 文號:34-112-100003 事由:一、經查應變器材與偵測警報設備時,發現該公司去年度4次校正紀錄所使用的偵測器校正氣體濃度大於法規所規定,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應變器材與偵測警報設備管理辦法」第12條第2項規定規定:「警報設備應每月實施功能測試一次;偵測設備應每年測試及校正一次,其測試濃度不得大於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之十倍,偵測設備若以替代性氣體進行校正,應檢附替代氣體轉換係數資料,情況特殊須採用其他方式進行測試及校正者,應先報請運作場所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同意,始得為之。」。 二、上述以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8-15 (2021-06-02)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41條第1項 文號:34-110-080001 事由:110年6月2日貴公司林園廠因「氯乙烯單體製造程序(M01)」緩衝槽(V6203)人孔法蘭處發生有洩漏情形,並致使槽體內之1,2-二氯乙烷發生洩漏事故。惟經貴公司現場人員說明及查控制室控制系統資訊,本案事故確實發生於是(2)日上午7時35分前,惟貴公司遲至同(2)日上午8時33分始與本局進行事故通報,業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8-21 (2019-08-19)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8-080050 事由:貴公司108年8月19日來函敘及,自辦台灣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建物拆除工程(本市前鎮區中山路33-1號,前鎮區興邦段4地號等21筆),領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08年7月24日高市工務建字第108A002533號拆除核准函,且已繳空氣污染防制費,核屬公告列管之事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即先行拆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8-21 (2019-08-19)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8-080051 事由:貴公司108年8月19日來函敘及,自辦台灣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建物拆除工程(本市前鎮區中山路33-1號,前鎮區興邦段4地號等21筆),領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08年7月24日高市工務建字第108A002533號拆除核准函,且已繳空氣污染防制費,核屬公告列管之事業,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流向,即先行拆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