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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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5 (2024-03-18)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25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8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3-070003 事由:局於113年3月18日派員至貴廠異丙醇製造程序(M01)執行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檢測作業,檢測結果共計4點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元件編號:A05-V07、背景值:2.1 ppm、檢測值:2,249 ppm;元件編號:B03-F07、背景值:1.3 ppm、檢測值:3,677 ppm;元件編號:B06-N01、背景值:1.2 ppm、檢測值:16,682 ppm;元件編號:B07-O01、背景值:1.4 ppm、檢測值:53,717 ppm)逾「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所訂之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24-08-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25,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