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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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3 (2024-10-09)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 法規: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文號:50-114-010008 事由:台端違反環境保護法律(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本局113年9月13日高市環局綜字第11338577701號函通知台端應於113年10月09日至大東文化藝術中心演講廳參加環境講習,惟台端當日未如期出席,亦未於指定接受環境講習日後3日內以書面方式向本局申請延期,已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1項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14條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4-09 (2024-03-07)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13-040007 事由:台端(即禎祥企業行)露天燃燒(廢木材),惟未設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