鱨旺企業行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82671580
管制編號: E20100006796
事業名稱: 鱨旺企業行
事業地址:
所在工業區:
產業類型:
排放申報類型:
資料日期: 2021-12-02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3-03-27
(2022-10-2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文號:50-112-030004
事由:台端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規定),經本局111年10月6日高市環局綜字第11140069701號函通知台端應於111年10月24日至大東文化藝術中心演講廳參加環境講習,惟台端當日未如期出席,亦未於指定接受環境講習日後3日內以書面方式向本局申請延期,已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1項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14條規定。
不須改善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2-09
(2021-11-3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9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文號:30-111-020001
事由:台端(即鱨旺企業行)從事冷凍水產加工作業,其產生之廢水,因廠內生物處理設施處理效率不佳,導致廢水未妥善處理排至廠外側溝流至承受水體,並造成污染影響水體品質。再查,台端(即鱨旺企業行)位於鳳山溪流域水污染管制區,依據上述污染事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
不須改善 39,000
已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22-01-10
(2021-11-2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9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文號:30-111-010007
事由:貴企業行從事冷凍水產加工作業,其產生之廢水,因廠內生物處理設施異常造成處理效率不佳,導致廢水未妥善處理排至廠外側溝流至承受水體,並造成污染影響水體品質。貴企業行位於鳳山溪流域水污染管制區,依據上述污染事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
不須改善 39,000
已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21-06-21
(2021-05-0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文號:30-110-060016
事由:案經民眾陳情案件,貴行從事水產加工作業,其產生之廢水,因廠內生物處理設施異常造成處理效率不佳,導致廢水未妥善處理排至廠前涵管流至承受水體,並造成污染影響水體品質;再查,貴行所有工廠位於鳳山溪流域水污染管制區,依據上述污染事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
不須改善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20-04-15
(2019-10-2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4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40-109-040040
事由:案經本局於108年10月29日9時10分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廠房後方有一排放管線正排放未經處理之廢污水,貴公司從事水產品加工,生產製造流程為水產品解凍,包裝出貨所產生解凍廢污水,未經收集處理逕自由廠房後方管線排放至鳳山圳,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144,000
已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20-04-15
(2019-11-2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4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40-109-040041
事由:案經民眾陳情,本局於108年11月27日8時46分前往上開地址查察,於美庄路橋下發現排放泡沫廢水,循線巡查至貴公司,並會同貴公司人員入廠查察,發現產品解凍及清洗作業所產生之製程廢水仍未經妥善收集處理,逕排放至鳳山圳,造成污染,上述廢水(液)未收集及委託合法清除處理機構清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
不須改善 144,000
已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