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22-02-08 (2020-12-0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文號:20-111-020004 事由:本案為消防局通報火災事件,經本局派員於109年12月01日08時56分往陳情地址,於該址下風處周界外發現明顯可聞燃燒異味,臺端從事穀物烘乾作業,稽查現場由廠方員工表示該址穀物烘乾作業係為自動化作業,無需人員在場監控生產過程,烘乾設備於前一日(11月30日)晚間開始進行烘乾作業,人員於設定設備操作參數後離廠,是日(12月1日)火警為相鄰工廠人員通報消防局,現場消防人員表示起火點為2號烘穀機,起火原因為廠內集塵室之草糠累積已久,造成蓄熱產生悶燒,該乾燥中心因管理不當產生自燃致有明顯異味污染物散布於廠外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前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相關規定。 |
是 尚未結案 |
不須改善 |
1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