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
2023-09-08 (2023-08-23)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9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2-090001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8月23日前往旨揭工地現場稽查, 該工程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施作 ,包括土堆未全部進行覆蓋、車行路徑鋪設級配厚度不足 及鋪面未清洗、車輛離開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致 表面尚附著污泥,造成鄰近道路污染情形及運送物料之車 輛未覆蓋防塵網及下拉15公分,累計缺失扣點共計16點, 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茲依同法第62條 第1項第4款及第85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
否 |
限2023-09-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