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陞企業社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71210127
管制編號: E20A3831
事業名稱: 益陞企業社
事業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自強街五三號一樓
所在工業區: 非屬工業區類
產業類型: 非有害廢棄物清除業
排放申報類型: 廢棄物
廢棄物解除列管日期: 2020-10-06
資料日期: 2025-06-29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0-11-18
(2019-06-1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7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4-109-110012
事由:按本局108年10月30日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結果,發現貴社於108年5月至108年6月期間申報營運紀錄皆為0,顯非法棄置廢棄物情況不符(108年5月17日1次車、108年6月19日1車次、108年6月21日1車次),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訴願有原因,裁罰公式認定錯誤,既有可議之處,自無由維持,爰將原處分撤銷,以符法制。
不須改善 72,000
不須繳納
2020-11-18
(2019-09-2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7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2項
文號:44-109-110008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9月25日至貴社稽查,惟發現營運資料未存放於許可登記存放地點「本市大寮區自強街53號1樓」,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2項之規定。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訴願有原因,裁罰公式認定錯誤,既有可議之處,自無由維持,爰將原處分撤銷,以符法制。
不須改善 72,000
不須繳納
2020-11-18
(2019-09-2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7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44-109-110009
事由:貴社受託清除廢棄物,未依規定與委託人簽訂清除合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訴願有原因,裁罰公式認定錯誤,既有可議之處,自無由維持,爰將原處分撤銷,以符法制。
不須改善 72,000
不須繳納
2020-11-18
(2019-09-2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7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文號:44-109-110010
事由:貴社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字號:107高雄市廢乙清字第0073號),惟未依據廢棄物清理法及相關法令規定,將廢棄物清運至指定合法地點妥適處理處置,顯未依審查核准之許可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訴願有原因,裁罰公式認定錯誤,既有可議之處,自無由維持,爰將原處分撤銷,以符法制。
不須改善 72,000
不須繳納
2020-11-18
(2019-09-2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文號:44-109-110011
事由:貴社未向直轄市主管機關申請核發廢棄物處理機構許可文件,將廢棄物清運至臺南市學甲區宅子港段168-108等地號予以非法棄置,從事上開廢棄物處理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規定。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訴願有原因,裁罰公式認定錯誤,既有可議之處,自無由維持,爰將原處分撤銷,以符法制。
不須改善 300,000
不須繳納
2020-03-24
(2019-05-0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7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4-109-030029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10月25日派員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督察,按貴社負責人鄭○○坦承駕駛清除車輛(車號KEB-7986),分別於108年5月3日、5月21日、6月26日、7月13日至大寮區,108年5月9日至大社區及108年6月24日至小港區載運廢塑膠,運送至大寮區會昭街5號非法棄置場棄置,未依規定於網路申報廢棄物清除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不受理
不須改善 72,000
已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20-03-24
(2019-05-03)
*違規情節重大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7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7條第1項第5款
文號:44-109-030030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10月25日派員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督察,按貴社負責人鄭○○坦承駕駛清除車輛(車號KEB-7986),分別於108年5月3日、5月21日、6月26日、7月13日至大寮區,108年5月9日至大社區及108年6月24日至小港區載運廢塑膠,運送至大寮區會昭街5號非法棄置場棄置,未依規定與委託人(產源)訂定清除契約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不受理
不須改善 72,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9-01-09
(2018-07-0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4-108-010020
事由:發現貴事業107年7、8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1-09
(2018-09-0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4-108-010021
事由:發現貴事業107年9月未申報營運紀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