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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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1 (2024-07-16)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13-080035 事由:產生黃色煙霧,惟未設置適當收集及處理防制設備,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8-19 (2024-07-17)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3條第1項第4款 文號:44-113-080006 事由:案係113年7月16日查獲該公司廠內「廢棄物物化處理程序」之反應槽內因加入不同產源之廢液,引發硝酸劇烈反應,於當日15時28分產生黃色二氧化氮氣體逸散,故本局於113年7月17日派員至案地查察,並確認現場情形。 本日至現場查核,會同該公司廠長李○○,現場物化處理設備3號反應槽有洩漏情形,該槽主要處理C-0202腐蝕性事業廢棄物。由於槽內壓力過大,溫度過高,導致液壓閥鬆開,氣體由上方逸散,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3條第1項第4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12-19 (2023-09-28)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文號:20-112-120034 事由:所屬排放口採集異味污染物分析結果已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之異味污染物排放標準值1000。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12-05 (2023-08-24)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1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 文號:20-112-120016 事由:查貴公司於本市大寮區華東路25之1號從事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01、M02),本局於112年8月24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公告應設置甲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之公私場所,且經本局於111年12月27日以高市環局空字第11143118200號函核定陳○○為專責人員○○自86年取得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合格證書【(86)環署訓證字第FA040207號】後連續3年以上未經依法設置為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應依管理辦法第15條第1項規定到職日翌日起依規定於期限內(即112年6月26日前)完成到職訓練,並於設置屆滿6個月後15日內(即112年7月11日前)檢具專責人員完成到職訓練之證明文件報請本局備查,惟迄今仍未提送,已逾管理辦法第15條第2項規定之報備期限,已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規定。 |
否 |
限2024-01-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10-14 (2022-09-22)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0元整,本案限於111年12月20前改善完成。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文號:20-111-100010 事由:查貴公司於本市大寮區潮寮里華東路25-1號從事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01),本局於111年9月22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該製程排放管道P001應依環境影響說明書所載設置連續自動監測設施,且需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監測設施之種類(監測項目包含不透光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氧氣、一氧化碳、氯化氫、排氣溫度及排放流率)。M01製程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五批應設置連續自動監測設施及與主管機關連線之固定污染源,惟貴公司未依管理辦法第7條第1項第1款及第8條第1款規定期限完成設置及連線,已涉及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4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6-16 (2022-05-19)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11-060021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其污染行為人應認定為承攬業務公司,故本案後續擬改以威盛興有限公司作為處分對象。 事由:案係民眾通報並提供照片,發現貴公司廠內有火警及明顯粒狀污染物(黑煙)散布於空氣中,本局人員遂於111年5月19日10時12分入廠查察,經查係貴公司廠內於9時40分進行M01製程之廢液分配節流器旁結構物(鋼構)切除作業時,因以氧乙炔熔接設備切除過程中,火星噴濺引燃現場放置之工作物料,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黑煙)散布於空氣中,現場未設置適當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造成空氣污染,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0 不須繳納 |
2022-06-02 (2021-09-17)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本案限文到次日起30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1-060002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9月17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專案督察,查核固定污染源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01),現場發現半乾式洗滌塔(A001)之溼基廢氣處理量為2301.42 Nm3/min(許可範圍:600~1900 Nm3/min)、出口壓力為-123mmH2O(許可範圍:-350~-150 mmH2O),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2)之壓力損失為1.581 inWc(許可範圍:2~9inWc)及活性碳注入系統(A004)之出口壓力為-123 mmH2O(許可範圍:-350~-150 mmH2O),均與核准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0406-06號)內容不符,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2-21 (2022-01-17)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2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11-020019 事由:案係消防局及民眾通報,並提供照片及影片,發現貴公司M01製程有火焰燃燒及明顯粒狀污染物(黑煙)散布於空氣,本局人員遂於111年1月17日13時7分入廠查察,貴公司人員表示疑似為廢棄物經破袋後混合引起反應,進而發生氣爆及起火燃燒,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現場未設置適當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造成空氣污染,此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225,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10-01 (2021-08-17)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2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30-110-090025 事由:本局派員於110年8月17日至貴公司「可寧衛蘇伊士環境資源股份有限公司-可寧衛蘇伊士環境資源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工程」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業已施工;前述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削減計畫,報本局核准,並據以實施」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32,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11-11 (2020-05-04)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9-110016 事由:案係貴公司109年5月2日廠房發生火災,本局109年5月4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無機性污泥(D-0902)、焚化爐底渣(D-1103)、鉛及其化合物(總鉛)(C-0102)、廢液pH值大(等)於12.5(C-0201)及其他腐蝕性事業廢棄物混合物(C-0299),貯存地點與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廠區配置圖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11-11 (2020-05-04)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9-110017 事由:案係貴公司109年5月2日廠房發生火災,本局109年5月4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現場鉛及其化合物(總鉛)(C-0102)、廢液pH值大(等)於12.5(C-0201)及其他腐蝕性事業廢棄物混合物(C-0299),貯存區設施容器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6-01 (2020-05-02)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09-060001 事由:案經民眾提供佐證影片,經檢視影片中確有明顯粒狀污染物(黑煙)逸散情形,本局於109年05月02日09時01分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並提供佐證影片供貴公司人員確認,經查係貴公司廠內堆放焚化爐底渣污泥區因管理不當致蓄熱於109年05月02日08時10分起火燃燒,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2-11 (2019-05-22)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9-020031 事由:貴公司無機性污泥(D-0902)108年5月9日委託「岡聯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清除至「大寧股份有限公司」掩埋處理(聯單編號:E20A436410800049,重量12.3公噸),按大寧公司108年5月22日函附「南台灣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廢棄物樣品檢測報告(報告編號:R1080234D11),萃出液中總鉻檢驗值為7.7mg/L(溶出標準5mg/L),核屬有害事業廢棄物「鉻及其化合物(C-0104)」,復於108年5月22日退運,本局108年6月5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鉻及其化合物(C-0104)未以網路傳輸方式正確申報產出、貯存、處理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2-11 (2019-05-22) *違規情節重大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9-020032 陳情或撤銷結果:None 事由:貴公司無機性污泥(D-0902)108年5月9日委託「岡聯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清除至「大寧股份有限公司」掩埋處理(聯單編號:E20A436410800049,重量12.3公噸),按大寧公司108年5月22日函附「南台灣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廢棄物樣品檢測報告(報告編號:R1080234D11),萃出液中總鉻檢驗值為7.7mg/L(溶出標準5mg/L),核屬有害事業廢棄物「鉻及其化合物(C-0104)」,復於108年5月22日退運,本局108年6月5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違規情形如次:鉻及其化合物(C-0104)未於清除前先與受託清除、處理者簽訂書面契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
否 None |
限None前改善 不須改善 |
60,000 尚未繳款 |
2019-12-05 (2019-11-1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8-120006 事由:貴公司於高雄市大寮區潮寮里華東路二五號之一從事非有害廢棄物處理業,領有固定污染源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0406-05號),本局於108年11月11日稽查貴公司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01),於現場稽查發現該製程A002袋式集塵器壓力損失為9.81 inWc,超出許可核定值壓力損失範圍2~6 inWc,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7-23 (2019-05-08)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12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08-070026 事由:案經民眾陳情,本局於108年5月8日10時35分派員稽查,巡查本市大寮區潮州寮排水幹線時,發現該排水溝渠水面有漂浮油污且散發油耗味,循上游查察,於貴公司雨水放流口(編號:RD01)發現排放含水油料,嗣進入廠內查察,發現廠內柴油貯槽(編號:T01、T02)附連之油管處地面有明顯油污,且雨水溝內亦有油料流動,經查係上開貯槽於前(7)日晚上柴油貯槽進行加油作業時因操作不慎,致油槽滿溢,柴油經雨水溝由上開雨水放流口排出,流至潮州寮排水幹線水體,造成水體污染。稽查當時貴公司已立即關閉廠內溝渠閘門,現場認定改善完成,不再另通知限期改善,上開污染行為貴公司未於事件發生後三小時內通知主管機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12,5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