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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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3 (2021-05-26)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75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8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0-070017 事由:本局派員於110年05月26日至貴公司二廠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184mg/L(標準限值為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否 |
限2021-08-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75,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5-14 (2020-11-0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1-050017 事由: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109年11月未申報產出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5-14 (2020-11-0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1-050018 事由: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109年11月產出量0.0695公噸已逾貴廠經審查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填報最大月產生量之10%(0.02公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5-14 (2021-01-0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 文號:40-111-050019 事由: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於110年1月申報貯存0.012公噸至今已超過一年,且未申請延長,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