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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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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01 (2018-09-10)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8-050001 事由:本局107年9月13日派員至貴廠稽查,發現貴廠107年1月營運紀錄遲於107年3月21日申報,另查107年8月31日收「昇葆環保股份有限公司」廢塑膠(廢保麗龍23.445噸),惟107年8月申報為0,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