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18-06-01 (2017-12-30)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使用中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2條 文號:21-107-060002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1070628簽撤銷.負責人與檢驗人員於1061230家中喪禮.爰此未能於本局規定時間完成校正.所述有理.予以撤銷該點及處分 事由:106年度已違反使用中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累計達3次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0 不須繳納 |
2018-03-31 (2017-12-30)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使用中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2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07-030019 陳情或撤銷結果:案件廢止,廢止待重開 事由:違反使用中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累計達3次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0 不須繳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