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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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1 (2022-06-15)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24-111-090002 事由:本局於111年2月24日至現場查核發現貴分公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符合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之第二批公告場所」之視聽歌唱業場所,本局續於同年3月2日以高市環局空字第11132036200號函命貴分公司限期於111年5月24日前設置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專責人員,惟本局於111年6月15日至現場查核結果,貴分公司仍未設置,已違反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 |
是 訴願駁回 |
不須改善 |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