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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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1 (2024-07-02)
高雄市
2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不須改善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 文號:44-113-080008 事由:櫃內以鐵線綑綁之廢塑膠料(瓶、罐、盆、片等)內夾雜含冷氣排水加壓馬達、廢PVC水管、廢針孔、廢充電器、廢電線、廢泡棉、廢收音機及少許廢印刷電路板等。另現場發現以太空袋盛裝拆解機器人,包含頭顱、底座(含輪胎、馬達、晶片及含附零組件之廢印刷電路板),屬於有害事業廢棄物。綜上現場勘查,本案不符環境部公告單一塑膠材質及單一型態之熱塑型廢塑膠,而夾雜不同材質及型態之廢棄物判定為屬廢塑膠混合物,且夾雜含金屬、附零組件之廢印刷電路板等屬有害事業廢棄物,非屬該公告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範疇。該批貨物未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文件而逕行輸出,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2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