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30 (2023-03-04)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12-030044 事由:貴廟(即五里林護天府)於112年3月4日2時在阿公店水庫萬聖宮旁舉辦請火儀式,現場使用擴音器並鑼鼓喧天,半夜噪音擾人,妨礙他人生活環境安寧行為,有民眾上傳影片為證,本局於112年3月7日15時前往貴廟查證屬實,依民眾舉證錄影及錄音情形,活動過程確有使用擴音器及敲鑼打鼓,產生噪音污染行為,上述行為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1項第4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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