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境環保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24515339
管制編號: E2600545
事業名稱: 諾境環保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事業地址: 高雄市燕巢區安招里安招路四三九巷三號
所在工業區: 非屬工業區類
產業類型: 未分類其他化學製品製造業
排放申報類型: 空氣污染;水污染;廢棄物
資料日期: 2025-05-04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4-05-28
(2024-04-2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44-113-050017
事由:本局於113年4月26日派員至貴公司處理廠執行處理廠機構現場查核,現場監視紀錄CCTV CH4(接收出貨裝卸檢查區、衍生廢棄物貯存區(4)(5))於4月11日至稽查當(26)日,因辦公室施工整修至線路重整,故無監視畫面,貴公司遲於113年5月2日來函說明已於5月2日完成修復,惟貴公司監視系統未即時通報且未於七日內完成修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9-29
(2020-05-1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1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30-109-090009
事由:該公司於消防水池前區域存放柴油貯存桶,容量約為900公升,惟該貯油場之相關資料未登載於廢水貯留許可文件,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限2020-11-0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9-29
(2020-05-1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1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09-090010
事由:該公司接收出貨裝卸檢查區堆置製程產出之成品切削液,現場約有54公噸,與前述柴油貯存區,均未於四周設置防溢堤,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規定。
限2020-11-0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1-06
(2018-07-3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自本裁處書送達翌日起30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4-109-010005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6月11日派員督察,貴公司廢塑膠混合物(D-0299)107年6月至10月上網申報產出量分別為4.12、4.64、4.26、4.08、3.96公噸,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最大月產生量百分之10,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1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1-06
(2018-12-0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4-109-010006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6月11日派員督察,貴公司107年11月迄今未依規定上網申報廢塑膠混合物(D-0299)產出、貯存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2-05
(2018-07-3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4-108-120040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本案誤植,另行開立裁處。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6月11日派員督察,貴公司廢塑膠混合物(D-0299)107年6月至10月上網申報產出量分別為4.12、4.64、4.26、4.08、3.96公噸,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最大月產生量百分之10,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1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不須繳納
2019-12-05
(2018-12-0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4-108-120041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本案誤植,另行開立裁處。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6月11日派員督察,貴公司107年11月迄今未依規定上網申報廢塑膠混合物(D-0299)產出、貯存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不須繳納
2019-09-20
(2018-08-0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4-108-090024
事由:本局107年9月17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管理及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07年8月收受處理非有害油泥(代碼:D-0903)為6.76公噸、無機性污泥(代碼:D-0902)為14893.72公噸、廢油混合物(代碼:D-1799)為517.3公噸,合計15417.78公噸。 按貴公司108年1月30日陳述,貴公司亦不否認違規事實,主張已修改數量部份,核屬事後改善行為,僅可免除後續未完成改善按次處罰之不利益處分,尚不符行政罰法免罰之規定,貴公司收受處理大寶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本洲廠(聯單編號:S16A020410700015)無機性污泥(D-0902)14.49公噸,申報重量數字誤以14490公噸申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8-24
(2017-02-2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9條第9款
文號:44-106-080026
事由:案經本局106年2月24日派員稽查,貴公司廠內監視系統影像紀錄未保存3個月(至105年11月24日),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9條第9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2-21
(2016-02-2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44-106-020010
事由:本市中國合成橡膠股份有限公司碳煙廠於105年2-3月間委託貴公司處理廢油混合物(代碼:D-1799),2月聯單9筆(共116.5噸),3月聯單8筆(共101.56噸),惟貴公司處理前未與委託人簽訂契約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所定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6-06
(2016-03-2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4-105-060003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6-06
(2016-03-2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4-105-060004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12-14
(2015-10-1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
文號:44-104-120007
不須改善 18,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11-09
(2015-10-1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文號:20-104-110004
不須改善 1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5-09-15
(2015-07-2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4-104-090009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7-28
(2015-04-2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4-072906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5-06
(2015-04-2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項
文號:41-104-050327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稽查記錄概況內容誤植
不須改善 1,500
不須繳納
2014-10-15
(2014-07-2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3-100025
不須改善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9-25
(2014-02-2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3-090030
不須改善 120,000
已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