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
2025-12-09 (2025-11-04)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第1項之規定裁處。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14-120007 事由:案係辦理民眾陳情金獅湖油污案件,經本局派員於114年11月4日15時00分至本市三民區金獅湖查察,確實發現金獅湖湖面上有油污染情事,經查沿上游巡查發現金獅湖旁工地內因11月3日18時左右包商工程車油箱破裂致汽油洩漏,當時雖有用木屑清理油污,惟未能清理完善致汽油排出工地,且沿道路側溝排入金獅湖致油污情事,違規事實明確。再查,該場址位於愛河流域水污管制區內,依據上述污染事實,已違反水污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 尚未繳款 |
|
2024-06-07 (2024-01-0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並限期於113年7月20日前至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合格。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註:如於違反時間後已完成檢測,則無須理會本限期改善通知部分之處分。)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3-061427 事由:車輛KEC-9087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
否 | 不須改善 |
5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