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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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20 (2020-10-23)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0-020034 事由:本局109年10月23日派員會同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至本市路竹區環球路461之11號會勘,發現貴公司廢鐵貯存區未標示於廠區平面圖,另廢鑄砂(R-1201)、感應電爐爐碴(石) (R-1204)放置於廠房西側(應放置於廠房東側),與核定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廠區平面配置圖之貯存位置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