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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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23 (2017-02-14)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6-050038 事由:案係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106年2月14日來函資料所示,經運用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之「醫事查詢系統」及「長照服務資源地理地圖」等開放資料下載事業名單,與已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清冊勾稽結果,貴事業未於營運前檢具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