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20-09-28 (2020-04-06)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2款 文號:40-109-090058 事由:貴公司109年4月20日來函申請路科廠專業技術人員變更,案附劉○○勞工保險投保資料表(明細)所示○○已於109年3月21日離職,惟貴公司未○○離職(109年3月21日)後15日內(109年4月5日前)指定代理人報請主管機關備查,遲至109年4月20日提出變更專業技術人員,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暨「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公告事項四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9-23 (2018-12-07)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文號:40-108-090048 事由:貴公司108年4月18日函申請路科廠專業技術人員變更(原林○○變更為曾○○),發現貴公司原專業技術人員林○○已於107年11月22日離職,惟貴公司未於十五日內(107年12月7日前)指定代理人報請主管機關備查,未於90日內(108年2月22日前)另聘符合資格者繼任,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暨「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公告事項四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