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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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8 (2022-06-09)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6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11-070004 事由:案經本局派員於111年06月9日16時14分前往稽查,人員於該址排水溝內發現有白色油品及黃褐色油品流動,循排水溝水路巡查,經查源頭係來自於OO企業有限公司廠內排出,該廠後方露天堆置有鐵屑及鋁屑,業者表示因近日下雨沖刷上開堆置物,使得其表面附著油污經由排水溝向廠外排出,現場拍照錄影存證,上開行為已違反水污法相關規定,本局依法辦理。 |
否 |
限2022-06-1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