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塑資源再生股份有限公司湖內廠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25168687
管制編號: E3000414
事業名稱: 綠塑資源再生股份有限公司湖內廠
事業地址: 高雄市湖內區中山路二段三○○之一○號
所在工業區: 非屬工業區類
產業類型: 其他塑膠製品製造業
排放申報類型: 廢棄物
廢棄物解除列管日期: 2022-12-20
資料日期: 2026-01-11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中央Open Data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3-02-17
(2020-07-1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文號:50-112-020001
事由:貴廠違反環境保護法律(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第36條第1項規定),經本府109年6月24日高市府環綜字第10938140900號函通知貴廠應於109年7月17日至本府環境保護局參加環境講習,惟貴廠當日未如期出席,亦未於指定接受環境講習日後3日內以書面方式向本府申請延期,已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1項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14條規定。
不須改善 5,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22-02-11
(2020-07-1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文號:50-111-020002
事由:貴廠違反環境保護法律(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第36條第1項規定),經本府109年6月24日高市府環綜字第10938140900號函通知貴廠應於109年7月17日至本府環境保護局參加環境講習,惟貴廠當日未如期出席,亦未於指定接受環境講習日後3日內以書面方式向本府申請延期,已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1項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14條規定。
不須改善 5,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20-04-15
(2020-03-0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9-040034
事由:貴廠109年1月16日函申請變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本局109年3月9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廠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再利用許可已逾期(原許可期限至108年12月1日)仍逕自營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20-04-15
(2020-03-0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9-040035
事由:貴廠109年1月16日函申請變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本局109年3月9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廠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再利用許可已逾期(原許可期限至108年12月1日)仍逕自營運,且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流向,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20-04-15
(2020-03-0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9-040036
事由:貴廠109年1月16日函申請變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本局109年3月9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廠廠內廢塑膠(R-0201)、廢木材棧板(R-0701)、廢鐵(R-1301)等廢棄物露天堆置,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及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貯存地點無設置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0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9-01-14
(2018-09-0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8-010037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9月5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廠於107年5月以前皆未申報廢塑膠混合物(D-0299)產出、貯存、清除及處理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9-01-14
(2018-09-0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本裁處送達之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8-010038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9月5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廠產出之廢塑膠混合物(D-0299)與原料廢塑膠(R-0201)混雜露天貯存,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第4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5-05-25
(2015-04-1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文號:20-104-050051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