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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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02 (2019-03-28)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文號:40-108-050010 事由:本局108年3月29日派員至本市岡山區本洲里本洲路190號及本工7路1號稽查,發現貴行非屬再利用機構,逕行收受「椿樺化學股份有限公司本洲廠」廢鐵桶(R-1301),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5-23 (2014-03-13)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3-050015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