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25 (2024-04-18)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7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13-060025 事由:本局於113年4月18日派員執行113年本縣東石鄉廢蚵殼堆置場稽查作業,現勘時發現貴行車輛(車號:1203-ZN)於本縣東石鄉東石段1003地號空地堆置場,載運廢蚵殼作業現場夾帶含資源回收物等生活垃圾,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規定。 |
否 |
限2024-07-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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