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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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0 (2023-01-03)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75000元整,本案限於112年4月15日前改善完成並提送相關證明文件至本局。限改日期:112年03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12-020026 事由:本局前於112年1月3日至貴廠稽查,稽查當時飼料製造程序(M01)正常操作,發現以下缺失,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 一、袋式集塵器(A001、A008)抽氣馬達未開啟,應處理而未處理廢氣。 二、袋式集塵器(A008)壓降錶損壞,未監測防制設施運作情形。 |
是 訴願駁回 |
限2023-03-2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75,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11-20 (2020-10-13)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1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文號:20-109-110021 事由:從事飼料製造,廠區製程作業中貨車進行裝載飼料出貨,該作業區未設置防制設備收集污染物,造成異味逸散至周界外。 |
否 |
限2021-01-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04-15 (2015-03-13)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6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4-040026 |
否 |
限2015-06-0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