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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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8 (2024-02-0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並限期於本處分送達之次日起10日內完成改善。屆期未改善完成,將連續處罰。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文號:21-113-032538 事由:機車(車號:326-HVX)逾規定期限未實施112年度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
否 | 不須改善 |
5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
2024-03-18 (2024-02-0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並限期於本處分送達之次日起10日內完成改善。屆期未改善完成,將連續處罰。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文號:21-113-032541 事由:機車(車號:357-EEJ)逾規定期限未實施112年度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
否 | 不須改善 |
5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
2024-03-18 (2024-02-0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並限期於本處分送達之次日起10日內完成改善。屆期未改善完成,將連續處罰。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文號:21-113-032542 事由:機車(車號:359-DZX)逾規定期限未實施112年度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
否 | 不須改善 |
5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
2024-03-18 (2024-02-0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並限期於本處分送達之次日起10日內完成改善。屆期未改善完成,將連續處罰。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文號:21-113-032544 事由:機車(車號:375-HXH)逾規定期限未實施112年度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
否 | 不須改善 |
5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
2024-03-18 (2024-02-0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並限期於本處分送達之次日起10日內完成改善。屆期未改善完成,將連續處罰。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文號:21-113-032546 事由:機車(車號:388-BKK)逾規定期限未實施112年度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
否 | 不須改善 |
5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
2024-03-18 (2024-02-0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並限期於本處分送達之次日起10日內完成改善。屆期未改善完成,將連續處罰。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文號:21-113-032548 事由:機車(車號:503-KFE)逾規定期限未實施112年度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
否 | 不須改善 |
5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
2024-03-18 (2024-02-0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並限期於本處分送達之次日起10日內完成改善。屆期未改善完成,將連續處罰。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文號:21-113-032552 事由:機車(車號:508-HVY)逾規定期限未實施112年度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
否 | 不須改善 |
5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
2024-03-25 (2023-09-0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並限期於本處分送達之次日起10日內完成改善。屆期未改善完成,將連續處罰。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文號:21-113-031708 事由:機車(車號:917-PNX)逾規定期限未實施112年度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
否 | 不須改善 |
5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
2024-07-02 (2023-01-2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700元整,請臺端於113年08月15日前向本局預約檢測並完成複驗,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13條 文號:22-113-070009 事由:有關貴商號所有機動車輛(車號:808-MEE)係民眾檢舉有產生噪音之虞通報噪音車案件,經本局以113年2月27日環空字第1130023851號函通知限期於113年4月11日前完成檢驗(該函於113年3月5日寄存郵局),惟貴商號逾期未檢測。 |
否 | 不須改善 |
2,7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
2024-07-02 (2023-12-1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700元整,請臺端於113年08月15日前向本局預約檢測並完成複驗,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13條 文號:22-113-070008 事由:有關貴商號所有機動車輛(車號:350-LZQ)係警察蒐證有產生噪音之虞通報噪音車案件,經本局以113年3月14日環空字第1130028336號函通知限期於113年4月18日前完成檢驗(該函於113年3月20日寄存郵局),惟貴商號逾期未檢測。 |
否 | 不須改善 |
2,7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
2025-02-20 (2024-05-18)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元整,並限期114年3月22日前完成改善。
限改日期:114年03月22日。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13條 文號:22-114-020008 事由:通知臺端進行所有車輛(牌照號碼:7*0-E*Z)噪音檢驗,臺端未於期限內(113年5月17日)到檢。 |
否 |
限2025-03-2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800 尚未繳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