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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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2 (2022-11-10)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12-020011 事由:案係本局於111年11月10日14時34分發本市大社區鹽埕段677-5地號空地內土坑,燃燒木材造成明顯粒狀污染物溢散至大氣中致空氣污染,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款:「在各級防制區或總量管制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一、從事燃燒、融化、煉製、研磨、鑄造、輸送或其他操作,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或他人財物。」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0 分期繳款中 (強制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