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11 (2022-12-30)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12-040002 事由:本局派員於111年12月30日22時37分前往稽查時,發現偉城營造有限公司正使用動力機具從事水泥灌漿作業,已違反高雄市政府104年9月15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0439177001號公告事項第四項:「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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