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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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5 (2024-05-25)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並限期於113年10月31日前至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合格。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註:如於違反時間後已完成檢測,則無須理會本限期改善通知部分之處分。)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3-092899 事由:車輛KET-1367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
否 | 不須改善 |
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12-06 (2021-10-30)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條,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10-120001 事由:貴公司於110年10月30日2時25分於本市岡山區中山北路34巷內使用機具進行道路刨鋪工程,上述妨礙安寧行為未能出示夜間施工許可證明文件,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